创作意图
更新时间:2019-06-10 23:18:52 | 本章字数:8047
创作意图
一
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,这一点人人皆知,所以,现在养狗的人家是越来越多,有的人甚至把狗当作儿子,可想人们对狗的热爱程度有多深了。
我家养狗,是因为爱人买断,呆在家里寂寞才买了一条狗作伴。开始,我并不太喜欢。在此之前,我家养过鸡、鹌鹑、猫,还养了几天鸭子。特别是那只大公鸡,特别的好,每天早晨一打鸣,整个小区基本上都能够听得见。后来,就有人劝我:“把鸡杀了吧。早晨它一叫,我们就无法再睡了。”但我们始终没有舍得杀,后来,有了“禽流感”,街道也来人劝说,我爱人这才不得不把公鸡杀掉,把母鸡拿回我妈家继续养。
还养过几只鹌鹑,鹌鹑蛋攒多了,我爱人就送给这家几个、那家几个,我们这个楼口的人差不多都吃过,就是让左邻右舍的人尝尝、分享一下我们的快乐。
猫这个东西是比较可恨的。我们曾经养过两只大猫,有10多斤重。养了它们,就等于在家里养了两个贼。我多次下班回到家里,看见冰箱的门都开着一条缝,有些水流出来,湿了一片地。我就问爱人是不是没有关好冰箱的门,她说关好了呀。后来,我们才发现是两只猫干的,它们偷吃冰箱里的东西。这两个贼!每天把冰箱的门打开,不关上,长久下去,也会消耗冰箱的寿命的。于是,就把猫不舍地送了人,爱人为此伤心哭了好几次,毕竟是自己亲自养的多年的“家贼”啊,怎么说也是有感情的。
后来,爱人就和我说要买一条狗在家里做伴,我没有同意。但是,有一天下班一进屋,我就看到桌前卧着一条雪白的狗,脑门上还点了一个红点,非常好看。那我也没有喜欢,这几年家里养的动物太多了,喂吃、喂喝,我都弄够了。但爱人买来了,也没有办法,就先养着吧,逐渐我就被那条小狗骗去了我的感情。
听说狗这个东西,一天吃一次就可以,或者有一个鸡蛋黄大小的东西就可以维持它一天。遛狗没有问题,我这人一向喜欢早起,可以带它出去溜达,最烦人的就是掉毛。不论你是多么干净的人也很难把狗毛收拾干净。今天收拾完了,明天还掉,甚至这个东西每时每刻都在掉毛。所以,很多人就是讨厌这一点,喜欢狗但不养狗。可是,这个狗东西,只要你养上一天,你就舍不得丢掉了。有人开玩笑地说:狗纯属是个会哄人的小骗子,骗人的吃喝、更骗人的感情。和它呆上一天,它就会把你哄得高高兴兴。
当然,它也有看家的本领啊。过去农家院里都养着一两条狗看家护院,而且它对主人非常地忠诚,从不偷吃主人家的东西。家里来了人,它首先跑过去“汪汪”几声可能就算是问候了。家里来了陌生人它会时刻注视着陌生人的一举一动,跟着陌生人走,恐怕人家会拿了主人家的东西似的。有时候,它也爱多管闲事。在家属区的草坪、树丛中,经常有老鼠出现,这时候,只要让狗发现,它会毫不忧虑地追过去,逗得遛狗人和看狗的人都哈哈大笑。也完全验证了自古以来流传下来的一句话:“狗拿耗子多管闲事。”它真爱多管闲事。
每当我下班一进家门,它就会扑过来,在我的前后、摇着尾巴,让我摸摸它或者抱抱它,那种高兴劲别提了。有时,家里没人,它也会感到寂寞的,为了抗议孤独、寂寞,它把拖鞋和抹布拖到沙发上或者把广告纸撕得粉碎,把屋里弄乱。
人们说:“狗这个东西,除了不会说话,什么都懂。”从我们几年喂养狗的经验来看,人们说的话没有错。它很聪明,懂得礼让。每次从楼下回来,它都躲到一边让我先上来,然后,它再超过我,到下一个平台等我,还是让我先上,一直走到家门。
我家那条狗,不仅附近的人认识,就连在小区外算命的那些人也都认识,不知道它是怎么和那些人混熟的。只要认识它的人,每次看到都会招呼它两声,它就乐不颠地跑过来,在你的前后转两圈,向你示好。它真的成了大家的好朋友。
可惜的是,那条狗的寿命不长。在养它三年的时间里,有一天早晨,我和爱人一起去遛它,对面来了一条大狗就追它。它吓得就在马路上跑来跑去的,最后撞在了出租车上,当我们赶过去的时候,它是一点气也没有了,一命呜呼。爱人抱起那条心爱的狗,顿时眼泪就流了出来。三年啊,一千多个日日夜夜容易吗!遛大狗的人拿出一百元钱就算做了补偿,按说这钱是不应该收的,但我看到爱人满脸的泪痕和我们度过的千多个日夜,我也就不客气地把钱接过来。回家,把这事告诉了女儿,女儿更是惊得不得了。上班后不久就请假回来,想念那条狗,痛哭流涕好几天。
后来又从我妈家抱来一条小狗,刚出生39天,我就从我妈家把它用自行车带回来,39天啊!如果是一个39天的婴儿,他只不过是一团会哭、会闹的肉团团,可是,狗已经可以自己吃喝、找食物了,可以过独立的生活了。我家这条狗真的与众不同,冬天,在下雪的时候,它特别喜欢在雪地里打滚,把浑身连那个小狗脸弄得都是雪。过去我们会经常看到“驴打滚”,可是,很少有人看见过狗打滚吧,甚至养了10多年狗的人都没有看见过。每当这个时候,路人就会停下来,看狗打滚,有时嘴里不停地会念叨:“有意思,你们家的狗怎么会打滚呢?从来没有看见过。”是啊,要想看狗打滚,只有我家的狗才能让你大开眼界。
另外,到了排卵期,狗也知道“搞对象。”狗是怎么搞对象的呢?雌性狗体内排放出一种气味,听说雄性狗从几里地以外都可以闻到,然后,就寻味来找“对象。”谁家的雌性狗到了排卵期,就会看到谁家的门前有几条雄性狗在等待“相亲。”然后,雌性狗就会在雄性狗前面挑逗,雄性狗就会去追赶,不一定到什么地方去谈了。
死了狗,爱人都不好意思出门了,生怕有人问她狗的事,引起她的悲伤。过了些日子,我说:“狗死了就死了呗,有什么不好意思见人的,以后再要一条就是了。”心情稳定了好些日子,她才出门。很多人也猜测出来了,知道肯定是我家狗出了事,要不然我们天天会在外边见面的。
我家前楼有一家养一条狗,狗就死,不是病死就是被车撞死,总共在不到两年内养了三条狗,都死了。那家男主人哭得“嗷嗷”的,就好像他家死了人一样。后来,他找人算命,说他不适合养狗。从那以后,他就再也不养狗了。想不到还有这一说,看来狗也不是谁都可以养好的。
我现在也算是养狗的爱好者。在我们的小区,养狗的具体人家我说不上,但是在我家周围就有10多家养狗的,还有好几家养两条狗的,我家就是其中之一。我们喜欢狗,因为它们给我们带来了众多的快乐。
二
狗到了一定的时候,也要“传宗接代”搞“对象”的。狗在发情期间,我们给它拴上链子再出去,不希望它生崽了。但是,狗毕竟是动物,我们无法时时刻刻都能看得住。
我家狗第一次排卵期间,就和一个“傻小子”跑了。我们到处找,那家女主人也找。看见我,还和我吵了起来,说是我家狗“勾引”了她家狗。其实,是她家的狗“拐走”了我家的狗。看那家女主人的样子,好像要有哭的感觉。
我就骑着自行车到处找,都快到上班的时间了。我终于在一栋楼房前看到了我家的狗,我觉得狗这个东西谈“恋爱”也和人类差不多。我看见我家那条狗和那个“傻小子”在散步呢,它们两个并排走着,就和年轻人谈恋爱,两个人并肩边走边谈一样。我想这太不可思议了!难道这就是狗在搞对象,互相表白自己吗?
我因为要上班着急,就立刻叫了一声“狗娃。”狗听到我的叫声看到我,就耷拉着尾巴向我走来,好像是知道自己出来“谈恋爱”错了似的。我把它抱进车筐里推着走,可是,它又跳下去回到了那个“傻小子”身边。我再次把它抱住,放进车筐,按着它,招呼着那个“傻小子:把它送回了家。
附近有养狗的人和我说:“狗啊,和人一样,都需要生儿育女。你要是不让她生,说明你太不地道了。你得让她生,她也有生育的权利。”是啊,人和动物都有养育自己儿女的权利,都有做妈妈的权利,我不想剥夺我家狗娃应有的权利。可是,爱人依然坚持自己的想法,不想让狗生娃。
又一年过去了,我家狗娃第二次发情。那些日子,我是早早出去遛狗,就是在人们遛狗之前,我要把它领回家了,以免遇上公狗来骚扰,早晚都是这样。
夫人下岗几年后,邻居又帮忙给找到一份工作,给人打工,早去晚回。2010年12月28日晚,夫人下班回来,在楼下一按门铃,我就把狗放出去,狗每天要下去接人。可是好半天,她们也没有上来,我想也许是狗又跑走搞对象了。果然,不一会儿,夫人又按门铃,告诉我狗丢啦。我赶紧穿上大衣下去寻找,在附近转了一会儿不见狗,我和夫人又骑自行车分头去找,还是没有找到。咳,算了吧,不找了,我心里想,要是这条狗丢了或者再出现意外就再也不养了。我们就回去吃饭。夫人说:“吃完饭,你再去找找。说不定它会回来的。”
晚饭后,我得出去散步,于是就往远处走走,还得去找狗啊。我又一栋楼一栋楼地走着、看着,啊哈,我终于看到了,我家那条狗翘着高高的大尾巴还是和上次的那条狗在一起溜达呢。
这东西必是也有“眼力”,看中的对象也会念念不忘,怎么去年没搞上,今年又去找它啊?我心里这样想。我把它抱着回家了。既然没有丢,还得养着,我们还是天天拿它开心娱乐,天天遛它。
两个月以后的2011年2月27日晚上,娃娃开始到处抓、挠,情绪很不稳定,我女儿说是不是要下崽啊,我们根本就没往这方面想,因为一直没有发现它有怀孕的迹象。每天还是到处跑、吃的、喝的照常啊,没有人发现它怀孕啊。但不管是不是,爱人还是做好了准备,把狗笼子给它弄好,铺点棉东西。
我呢,除了早起习惯以外,还有一个臭毛病,就是在放假和开学前后,我的腰就要难受几天,有骨质增生和腰托病缠身,所以第二天2月28号,那一天上午,我就没去上班,在家里和狗呆着。
中午,我自己吃完午饭,坐在沙发上看电视,我就听见有轻微的“吱吱”声,我想是不是狗生娃了,就走到狗窝跟前,往里看,果真有一个白净净的小东西在动,娃娃不断地舔着小崽的皮毛。我知道狗是很护崽子的,也不敢去动它,我是想知道狗身下是不是还有。后来,我发现没有了。我想,这条狗可能也懂得计划生育,只生了这一只。我挺高兴的,狗真的生娃了。
我又给狗拿了些吃的、喝的,哦和,它很快就吃完、喝完了,我又给它添点,它很快又吃完了。生完了娃,无论是人还是畜,肚腹都空了,需要大量的食物补充能量。
之后,我就是想看看一条小狗的成长过程。和人一样,狗也有母爱啊!狗妈妈每天早晨外出撒尿、拉屎,完了,就赶紧往家跑,钻进笼子,趴在孩子的身旁。小崽子什么也不知道,就知道吃,天天咬着妈妈的奶头吸吮着。小崽子一撒尿、拉屎,狗妈妈就给添得干干净净,窝里的铺垫总是干干的。要是家里来了生人,它就堵在狗窝门口,冲着来人“汪汪汪”地叫个不停。一是告诉人它当妈妈了,二是不让人靠近,谁要是敢动它的孩子,它也会像我们人类一样用自己的生命保护孩子。
因为就生一个,我们就没打算给人了。不是有句话说:“双猫独狗、越过越有。”就是说猫一窝生两只、狗一窝生一只好,这样的人家日子可能是越过越好,真的假的,谁知道。我没有觉得好,只觉得两条狗比一条狗吃得多、费用也多了。呵呵,就是因为听了古人的话,这条小狗仔,我们没有舍得送人,把它留了下来,每天用称称一称小崽的重量,一天长一两,小肚子总是圆咕隆咚的,奶水源源不断地从狗妈的体内被吸进小崽子的身体里,她能不胖吗?小狗再大一点,能出去玩了,大狗总是跟在身边,一见到有人或者其他的狗向它的孩子走去,它就赶紧跑到小狗前边去保护,生怕被人或者其他动物袭击,不是所有养狗的人都有这样经历的。他们看到大狗这样护着孩子,都觉得这个母爱的崇高不仅仅是反映在了人类的身上,在动物的身上也能够看到母爱的伟大,他们为了孩子都是可以献身的。
刚出生的时候,这条小狗浑身雪白色,只有耳朵和一半脸有黑色,看来随它爹的基因多一些,腿也没有娃娃的长,但是特别漂亮,人见人爱,像一只小熊猫。爱人就给它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,叫“莱福”,希望它能给这个家带来更多的快乐和幸福。我们每天称它,拿它玩,不论我们把它拿到哪里,狗妈总是跟到哪儿,一点也舍不得离开它的孩子。一次,爱人把小崽子拿去给对门人家看,娃娃就在门口来回地走,那个着急啊。
第三天的时候,小狗崽子开始细声细语地叫了几声“汪汪汪”,我们很高兴。10多天以后,它慢慢地睁开了眼睛,开始观望这个世界。我们喂娃娃的东西,娃娃舍不得吃,都叼到它孩子跟前,让孩子吃,看着真的有点感人,和人类的妈妈喂养孩子是一样的。
到了能玩的时候,小狗总和妈妈打闹,大狗总是让着小崽子,小崽子玩累了、打累了,就卧在妈妈的怀里开始吸奶,大狗舔着孩子的皮毛,好像是人给孩子梳头一样。娃娃的身体越来越瘦,到现在它也没有莱福的体重重,谁见了莱福,都会这样说:“这来福太胖了,像一个肉墩子。”在让它们出去的时候,莱福总是不让妈妈先出去,或者走到门外。回头吓唬它妈妈,到了外边两个家伙就互相追逐着,有时打在一起,还是狗妈妈有些经验,很轻松地就能够把莱福掀翻在地。看来,妈妈就是妈妈,总是有办法对付孩子的。
它足足吃了4个半月的母奶,长得肥肥的,有人给它起外号说像“小肥猪。”
生第二窝崽子更是人类绝对不能及的。一天早晨我起床,摸到一个湿乎乎的东西,打开灯一看,娃娃又生了一个。可是,想不到的是,第二天中午,我们遛狗回来,它又生了一个,但不幸的是,这个死了。我就纳闷呢,一个死胎怎么就在狗的肚子里呆了一天才出来呢?这一天也没觉得娃娃有什么反应啊!人要是生双胞胎,也就是前后几分钟的事,不可能今天生一个、明天再生一个,可是,我家娃娃却让我开了眼,竟然一天生一个,后一个还是死胎。不知道这一天它多么难熬呢!
比起狗来,猫现在就不怎么受人们的欢迎了,不仅仅因为它是“家贼”,还因为它在家里到处扒、挠,上窜下跳地招人烦。可是很多人还是把一些食物放在楼前楼后的拐角处,等着猫来享用的。说明了还有许多人是很有爱心的,他们这样爱护动物,那么对人就更有爱心了。
我亲眼目睹了小狗的成长过程,至今,我家这两条狗都成了这个地方的“恶棍”和“土匪”,只要一有事,娘两个一起上“汪汪汪”上,或者只要一只叫,另一只就赶紧跑过去增援。这真是打虎亲兄弟,上阵娘两个。
三
狗是善跑、好动的动物,也很聪明,通人气,据说狗的智商相当于3岁的小
孩,我养狗后觉得不止3岁孩子的智商。有的狗,人教什么,它就会模仿什么。当然,我家的狗不属于这类,但也很聪明。正是因为这样,所以养狗的人越来越多。人们说狗除了不会说话,基本上是什么都懂。我有时候逗它们玩,还说:“你这么聪明,上帝为什么就不让你说话呢?但是你‘汪汪’一叫,就代表了多层的意思,对你们狗来说就足够了。下辈子,托生人吧,不,还是托生狗吧。人啊,可太挨累,什么都得干,你看你,多好,主人把菜饭给你做好了,还给你买鸡肝,有时我们不舍得吃的好东西都给你啦,多好啊,继续做狗吧,还有人抱你。”咳,要是自己孤单的时候,有条狗在身边做伴,也是很快乐的事情。
狗,这个东西有许多人类不及的优点。它的跑跳能力,人与它无法相比。我家住在四楼,这两条狗经常在早晨把我弄醒,有时候舔我,有时候哼哼唧唧弄出动静把我弄醒,让我带它们去拉屎撒尿,到外边去玩耍,还没等我走到三楼,它们早已到了一楼,看着门没有开,反过来又来接我;到了外面,有时明明看到它们向东跑去,还没等我走过一栋楼找它们,它们“唰”地又从西边跑了过来。当然,它们也有骗人的时候,有几次,半夜里,它们把我弄醒,我以为它们又要拉屎、撒尿呢,急急忙忙带它们出去,可是,到了外边,它们却什么也不做,就是要到外面散散步。从那以后,半夜我再也不带它们出去了。这两个小骗子!
狗的嗅觉相当地灵敏,据说它可以在几百种的味道中找出自己需要的那种味来。它可以闻着自己走过的路,找回自己的家。我妈妈喜欢狗,她养了好几年也养够了,就想把最后那条狗送人。刚好有一天住在石山的原邻居来我妈家作客,我妈就让他把狗带走了。当时那条狗还怀着崽子,可是没过两天这条狗又回到了我妈家。我妈说,这条狗能从百八十里地跑回来,说明它还没有忘记这个家,说什么也不再给人了。我听了都很受感动,它怀着崽子,是什么力量让它从百里地左右又回到原主人家呢?路上的车辆它是怎么躲过的呢?中途它能吃到什么东西饱肚呢?我也随和着妈妈说:“对,再也不给人了,就是有人买也不卖了,一直养到死算了。”这样忠诚的狗谁还舍得送人呢!那条狗后来生了好几窝后代,我家现在养的狗就是那条狗的后代,还有好多人家养的也都是它的后代。
狗的听力也特别好,主人在很远的地方一叫它们的名字,或者它们听到主人说话的声音,就会循声跑过去。我有时下班回家,离家很远就开始叫狗的名字,只要它们在外面玩耍,不一定就从哪个方向跑过来,围着我摇头恍尾地撒娇,往我身上扑,让我抱。
最有意思的是,它们每天趴在窗台上向外观看。我下班回来被它们看见,它们就会立刻跳下来到门口那儿等我,或者好像有什么急事似的来回在屋里走来走去的,“哎呀、哼呀”的。一开门,它们马上就向楼下跑去迎接我,扒着我的大腿,摇尾巴,那个热情就像多年不见的朋友那样,让我感到温暖。
狗的跳跃能力很强,在小区各楼前都有一米左右高矮的石桌,供人们夏天围坐着聊天、玩纸牌游戏。我家狗也喜欢到人群里去凑热闹,它一挺身就上去了,而且可以来回跳跃多次,不觉得累,照样和其他的狗去打闹。可是,莱福因为体胖,跳不上去。
狗还有着非凡的毅力。在我家养狗之前,我家附近有一条狗,被汽车轧伤了一条腿。人们都以为这下完了,不会再出去玩耍了,可是第二天早晨,我们看见它照样用三条腿跳着出来陪主人溜达。要是人,早就得躺在床上“诶哟、诶哟”地叫个不停,休息几个月,还得需要别人的照顾。我就想,狗这种动物生存能力太强了,在这样的病态下,还能够跟随主人前后,保护着主人,真是忠臣啊!如果我们人类能够具备狗的这种精神,我们的国家会建设得更加美好,可如今的人们只知道享受了。过去那种“一不怕苦、二不怕死”的精神不说殆尽,也所剩无几。正是因为狗具备了这样的精神,我才会有一个从不喜欢到喜欢这样的过程。
狗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贪不占。只要它吃饱、喝足了,无论它的饭碗里有什么东西,它也不会多吃一口的,它绝对没有人类的贪心,吃着碗里的、看着锅里的。有的人那钱倒下来都能把他砸死,可是还在往家搂,人心不足啊。有的人啤酒肚都快喝爆了,可是还在往里灌。狗从来不多喝一口水、多吃一口饭。
人是世间的有灵感的高级动物,而狗呢,只是供人们开心的宠物,但是它的身上有许多人类不具备的优点,这也许就是人们喜欢养狗的重要原因之一吧。
一天在上班的路上,我看见一名妇女牵着一条大狗,我就说:“这么大的狗在哪养啊?在家里啊?”
妇人说:“啊,是,在家里养。这狗听话,比养儿子强。”
我说:“我家附近有好几家养这种狗的,有一家养了两条。挺漂亮的,多白啊!”那个妇人也挺高兴,赞扬她的狗比赞扬她的儿子、女儿都强,这年头的人就这样,把狗比作家里成员的人真的不少。当然,这个妇人所表露的事情,也许她的孩子做了她不满意的事情,也许因为某种事情和她吵嘴了,让她不高兴了。
狗也知道做错事。每当他做的事主人不高兴了,或者大声地喊叫它了,或者举起手做出要打它的样子,它都会耷拉着尾巴慢腾腾向你走进,等到了接近你啦,它会赶紧地从你的两侧逃跑,不让你打着。
当然,狗和孩子一样,都得从小教起。我家现在这条大狗刚开始也是不听话,原来的那条狗,知道“谢谢、握手”等动作,我也想把这条狗教会,但不论我怎么教,它就是不学,气得我打它好几回,甚至都有心思把它送回我妈家或者给人。我打它,它也冲着我叫,“汪汪汪”也是很生气的样子,好像在说:“打我干什么?为什么打我?”慢慢地它大了,懂事了,就再也不挨我打了。“谢谢”的动作它虽然不做,可心里也知道。“握手”的动作它会,一听到“握手”,就把小爪子抬起来。它也给我们带来了不少的快乐,我们既然喜欢它,就应该善待它。
狗对自己的“孩子”也和人一样,母爱不仅仅是体现在了高级动物人类的身上,狗也具有“母爱”的情怀。它后来到底和那个“傻小子成婚”了,生了一个崽子。当了“妈妈”后,娃娃就忙上了,每天下楼方便完了以后,就往家里跑,一进屋就到“孩子”那里,搂着小宝宝喂奶。“孩子”撒的尿、拉的屎,它都收拾得干干净净,哦,在吃奶期间,它把小崽撒的、拉的都舔得干干净净。等“孩子”长大了,会吃东西了,狗妈妈还把吃的拿到“孩子”跟前,让孩子吃。和人照顾孩两样,看来谁的孩子谁都疼啊,爱体现在了所有的母亲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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