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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章: 犹为离人照落花

更新时间:2020-01-26 22:11:39 | 本章字数:2403

    如果没有会长这个头衔,李丽今晚的心情就糟透了。

    她心情不好的原因有两个,第一个是无法留住美妙的夜晚,聚会的时间过得就像心跳的频率那么快,虽然她和程少楠没有单独说过一句话,虽然他不曾好好看她一眼,但他始终能存在于她的视线里。喜好出风头的李丽今晚一反常态,从开始到结束,她总是坐在远离灯光的地方,藏在能保护她的阴影中,在那里,她不但不会引人注目,而且能看着程少楠的脸,满足自己心里的需要,又不会被别人察觉,想怎么看就怎么看,想看多久就看多久,对她来说这就足够了。

    很多过去面孔红润的美少年,如今大多数都变成了红脸胖汉,唯有程少楠,由于身材没变,在男生中显得格外帅气,他的这种帅气,不仅源于长相更源于肢体动作的散发,他的举手投足和别人都不一样,就是仰脸一笑,都令人着迷。

    至少,如果不是程少楠具有如此魅力,李丽也不会深陷其间。

    她也尽可能平静地和坐在身边的同学们交谈着、欢笑着,可是,耳朵总是会不由自主地竖起来去听程少楠的声音,听着听着,心跳便会突然加快,这种情况美妙极了。她要把每一分钟都浓缩起来,留在记忆深处,可以在不能看见他的时候好好回味回味,可以在孤独寂寞的夜晚细细品味这些发生的事——喝酒、唱歌、欢笑、玩游戏、猜测他心里想的想法、他笑的时候跟着他笑、他说话的时候则侧耳静听、目光追随着他的身影,好让他挺拔的身体的每一条线条、眉毛的每一耸动、嘴角的一撇一动都永久地印在脑子里——因为几个小时的聚会稍纵即逝,如果程少楠回深圳,再相会就遥遥无期,回忆将温暖她的余生。

    分手时,她久久地凝视着他,好像要把他的脸和身体的每一个细微部分都装在脑海里带走,喉咙里似被什么东西堵住似的,痛苦极了。要是她能像男同学那样拥抱他,手挽着他的手就好了,那就太美了。她留意到他的手也很俊美,手指细长,干净整洁,一双标准的美男子的手。

    心情不好的第二个原因,为了这次聚会,钱像水一样从她手指尖流走,走进商场像走进自己家里,见好就拿,衣服、首饰、香水、化妆品,拿都拿不下,一结帐——九万!李月傻了眼,骂她发疯,她真的疯狂了,她实在想把最好的一面展露在他面前,显示她的美艳,展览在同学们面前,显示她的富足。

    早上一起床她首先是到美容院给她的脸、手、头发做了一次全面护理,让她从上到下容光焕发,然后开始在镜子前试穿衣服,什么衣服最能衬出她的妩媚,使她对程少楠产生不可抗拒的魅力呢?

    李丽在镜子前足足试穿了三个小时,衣服扔得到处都是,地上、床上、椅子上,全是一堆堆色彩鲜艳的衣服。最后她选中了一套柔和的玻璃纱紫色连衣裙,袖口裙边是紫色蕾丝花边。上次看到孟小麦穿一件紫黑色的薄衫,显得那么神秘,那么深邃,那么脱俗,当日她就到商场里淡紫、深紫、粉紫买了一大堆,质地、款色、做工、价位都比孟小麦翻了几倍,她从来没有发现原来紫色会让一个女人显得如此魅力四射。选好衣服后她又开始挑选与之相媲配的饰品,于是黄金白金钻石玉器又散满梳装台,恨只恨自己只长一个脖子一双手,想着孟小麦孤寂的脖颈孤寂的手,她多么想把所有的首饰都佩戴在身上啊。

    谁知道,富足的脖颈还是败给孟小麦孤寂的脖颈,虽然她今天的行头是所有女同学都无人能比,但大家比较喜欢干干净净的孟小麦。她脖子间的钻石项链、手腕上的红玛瑙玉镯、玉指上的蓝宝石钻戒和没有任何饰品的孟小麦一比,竟然成了败笔,这又是红又是蓝又是白的,自己看着都觉得俗不可耐,这套价值五千元的淡紫色玻璃纱裙虽然漂亮但和她这种体形不相配,反倒像刚进城的打工嫂,在家里她怎么就没有发现这一点呢?同样是薄纱,为何孟小麦穿在身上纤秀动人她会没有这种效果呢?那绿,那可恨的绿色竟然把孟小麦衬托得鲜鲜嫩嫩,水一样清爽干净,因为清雅,反倒更引人注目。

    那小礼裙里面的腰是多么纤细动人啊!

    李丽心里涌起一股厌恶感,她于是意识到,这次聚会的美中不足之处,就是这个清气逼人的绿衣女子!那件小礼裙令她散发出知性女人的淡淡妩媚让人难以抵挡。她信心十足地以为自己这身行头又高贵又时髦,自然会很抢眼。噢,她多想成为抢眼的人物啊!特别是抢程少楠的眼!结果还是让孟小麦抢了眼!

    她实在搞不懂为何孟小麦穿任何衣服都能穿得如此抒情!她不需要大肆张扬,却也能让别人注意到她的存在,任何场合,只要孟小麦出现,就会垄断整个花香,上帝真是厚待她,在她们的脸都开始荒芜,她却还是这般润滑,如果像她这般生活优越还不知会润成啥样。

    但她不甘心输给孟小麦,席间,她多次主张大家相互介绍一下各自的家庭,有意让孟小麦难堪,但都被沈晓光制止住,让她恨得咬牙。

    后来她又几次找机会想重提这个话题,晓光没等她开口俯在她耳边轻轻说道:“人的社会角色是会改变的,任何时候都不能忘乎所以。守住自己的心吧,得意不忘形,失意不失态!”一席话噎得她气都透不过来,只好恨恨地剜了晓光一眼,弄不明白他为何总是护着孟小麦。

    更加可恶的是他竟然还要大家感悟什么人生,兰玉同等可恶,悟人生你就老老实实悟啊,朗诵什么诗,想朗诵就朗诵啊,中国诗人那么多,为何偏偏朗诵清水港孟小麦写的诗,让她出尽风头。

    同学们都用无比欣赏的眼神看孟小麦,程少楠的眼神不仅是欣赏,更是爱慕!

    李丽悲哀地意识到,自己除了物质,全都不是孟小麦的对手,她身上那份优雅的气质是从骨子里、文字中透出来的,就是脸上偶尔展现一丝落寞沉寂的神态,也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韵味,让人觉得是另一种形态的美,凡是男人都喜欢她那种类型,尤其是程少楠!

    他看任何人目光都是散乱的,唯有看孟小麦!在孟小麦朗诵时,他的眼睛一刻都不离开她的脸,那样热烈,那样欣喜,那样迷恋。

    李丽嫉妒得几乎发疯,要知道,为了这次聚会,她作了如何精心的准备啊,最大的心愿就是想让程少楠多看她几眼,可是他竟然连赏她一眼都没有。

    本想能在这次聚会上冠压群芳,结果由于她的一味摆阔,反倒成了无人问津的可怜虫。毫无疑问,孟小麦成了这次聚会最关注的人。她的情绪一落千丈,坏到极点。

    回到家把这泡怨气全撒在男人身上,才使内心的痛苦得到了一点缓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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