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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爱在深秋(4)

更新时间:2019-01-16 13:42:00 | 本章字数:2229

    一天中午,天气晴朗,我拿着一本书,来到可儿坟前,轻轻念着可儿生前喜欢的那些诗词,在秋日暖暖的阳光下渐渐睡去。朦胧中,却听到一阵压得很低的、女孩子的对话声,我睁开眼来,却看不见人影,但听声音是从爱情石的那一边传来的。

    “……你真的要把上大学的名额让给君仁?”这是玉霞姐的声音。

    只听欧阳答道:“谈不上是让,本来是给我们知青队的,欢欢走了以后,君仁失魂落魄的,我怕再把他弄出个什么病来。”

    “我听汪兵说,那是郝书记特地为你要来的。”

    “君仁去也行。我请示过郝书记,他没说什么。我看得出,他其实并不愿我走。但指标的事,我还得和大家商量下。”

    “我看用不着商量,让哪一个走,不是拆散一对人呀。哎,别的地方有多少名额?”

    “都比我们多,有的一个点这一次就走光了,当然不都是上大学,还有招工的指标。”

    “那些人下乡都比你们晚得多呀!看来我们真的是把林松得罪了。你不该当面顶他。”

    “也不光是这样,我们这儿不是情况特殊么?至于顶撞林松,我认为那不叫顶撞,发表一点不同意见而已。如果他认为是顶撞,我也没办法。你不知道他说些什么,太气人了!可儿人都死了,他还说什么‘这么小,就在山上谈恋爱,还偏偏爱上个走资派的儿子,小资产阶级情调。’我当然不服啰。哦,他谈恋爱就是扎根,就是先进的表现,别人相亲相爱就成了小资产阶级情调?有这个道理么?还说什么我们这儿的人张口就姐呀妹的,一团和气,不讲斗争,不讲原则……”

    “这不成了胡说八道了?汪兵一给我说,我就知道你不会走。”

    “于公于私都不该我走。”

    “这话怎么讲?”

    “于公,我是队长,哪有先走之理,于私,还有个星雨,可儿又不在了,这让我如何放得下心?”

    “星雨还是对你不冷不热的?”

    “不冷不热就算好的了,说不定哪天又要让我滚!”

    “那你还这样对他?”

    “我会慢慢等。玉霞姐,其实,我给你说个老实话吧,我之所以答应可儿的嘱托,除了要让可儿放心地走之外,更重要的就是欣赏星雨的重情重义。如果他也像有的人那样,那边的女友尸骨未寒,这边就迫不及待的另寻新欢,我那才真看不起他呢!”

    “我那傻兄弟那辈子修来的福,可儿、你,都这么爱着他,他是该知足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,玉霞姐,你只说对了一半,星雨遇上可儿是他的福,而我答应了可儿是我的福。你想呀,我们女孩儿,除了事业,就是家庭,家就是个避风的港湾,如果寻了个不重感情的人,像林松那样,那才真是完都完了哩。”

    “林松真的这么快就成了县委书记的乘龙快婿了?”

    “上个月结的婚。我这次到区上开会,还看到那个女孩了哩,比起黄妮儿可是差得远,长像太一般了。”

    “听说上边有调他去县上当专管青年的副书记的打算?”

    “是听到一点风声,不知是真是假。”

    “无风不起浪,这年头,小道消息还真不能轻视。这些人太无眼水,捡根鸡毛当成宝。”

    只听欧阳说:“算了玉霞姐,我们不谈林松。说说你吧,怎么样,他还没跟你提出来?”

    “他那人哪,怕是说不出那句话啰,每次来,就是干活,弄这弄那,逗妞妞,亲她,有几次像是要说了,哼哈半天,又岔一边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是他不好意思。我看你们俩呀,是‘两情相悦心尽知,中间只隔一层纸’。你自己把这纸捅开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行,这可万万不能!欧阳,我和你们不一样,我是嫁过人的,还拖着个孩子,汪兵他有一点点勉强就算了,这可是一辈子的事,勉强不得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有一个预感,要不了多久,他就会向你求婚的。说不定还来点什么新花样。你不晓得,汪哥这人最会标新立异!”

    “他那么对你,还去抓你的奸……你不记恨他?”

    “爱憎分明,我凭什么恨他呢?”

    “那回,可儿给我一说,就把我气得不行,当时他要在那儿,我非扇他两耳光不可。我欧阳妹妹是什么样的人?他竟敢那样来编排……”

    “还是玉霞姐了解我。”

    “人家星雨和可儿也是从一开始都不信的。”玉霞说,“还是说说你自己的事吧。你和星雨就这么耗着?”

    “我等着他。他毕竟和可儿好过一场,他需要时间。”

    “你就对他这么有信心?”

    “嗯哼,有信心。他对可儿的态度就是证明。上次回重庆,娟娟跟他去过他家一趟,回来给我一说,我的眼睛就红了,强忍着没有落泪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是说他家中很苦的?这我知道一点儿,可儿给我说过。他爸还生了那么一种病……”

    “玉霞姐,上一回,我爸给我说了,原来星雨的爸爸还和我爸是朋友呢!可是那一天,星雨又撞见他爸被人带走了,有一个年轻点的人态度非常的粗暴……”

    “天,我那兄弟还不哭成一个泪人?”

    “没有,他的嘴唇都咬破了,就是没哭。娟娟给我说,她就是那会儿认的他这个弟弟的。她说,如果那天那个推王伯伯的年轻人真要来打星雨的话,她会不顾一切扑上去替她弟弟打的!”

    “啧啧啧!娟丫头古道热肠,她的那颗心呀,真的比金子还亮哩!”

    “谁说不是!你可能还不知道,娟姐的家中也苦哩,她爸是一个建筑公司的书记,长年在外修房盖楼,很难得回趟家。听说比娟姐的妈还要小好几岁,有不少女人喜欢他。她妈就是那个公司的材料员,还是一双解放脚,为了保护自己的婚姻,也是常年跟着建筑队伍走,照看着娟姐的爸,只带着一个最小的弟弟。一忙起来,两三月不回家也是常事。这就苦了几个娃儿。娟姐排行老大,下面还有三个妹妹,她从十二岁就带着她们自己过。他爸怕孩子不会照料自己,把娟姐一个隔房的姑婆叫了来帮忙。谁知那位姑婆竟克扣孩子的口粮,每天的稀饭只抓一把米,为了凑数,就放一些从市场捡来的菜叶子,饿得几个孩子跟什么似的。”

    “瞧这是什么姑婆呀!她克扣孩子的粮食干啥呢?”

    “干啥,卖呀,卖高价,卖给那些粮不够吃的人家,把钱就贪了。还扯慌说是娟姐的妈妈叫卖的。”

    “造孽!那是孩子呀,都吃长饭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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