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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卷 巾帼红颜 05 身经百战屡建奇功巾帼英雄——魏木兰

更新时间:2019-09-15 12:30:04 | 本章字数:2559

    ●魏木兰,安徽省亳县人,隋代女英雄。隋代恭帝时期,异民族从北方入侵,朝廷出兵迎战。木兰因父亲已经年迈体衰,因此,她女扮男装代父从军。从军12年,身经百战,屡建奇功。凯旋归来之后,恭帝欲封她为尚书。木兰坚决推辞,重返女儿身。恭帝闻讯,欲收入后宫,木兰拒绝,自杀身亡。恭帝赠“孝烈将军”。民间传说中的花木兰就是此人。

    1989年,在中国长春发行的《中国妇女名人辞典》中对作了下列说明∶

    木兰──隋代女英雄。姓魏名木兰,安徽省亳县人。

    隋代恭帝时期,异民族从北方入侵,朝廷出兵迎战。木兰因父亲已经年迈体衰,因此,她女扮男装代父从军。从军12年,身经百战,屡建奇功。凯旋归来之后,恭帝欲封她为尚书,但是,木兰坚决推辞而返回故乡,重返女儿身。恭帝得知此讯之后,又想将她收入后宫,木兰加以拒绝,并且气愤万分,最后自杀身亡。恭帝赠予她「孝烈将军」的称号,民间传说中的花木兰就是此人。

    花木兰其人其事见于汉乐府诗《木兰辞》(文学史上又称《木兰诗》)。一首古代民歌《木兰辞》,将花木兰女扮男装替父从军的传奇故事传唱至今。由之而来的是关于历史上是否确有花木兰其人、花木兰出生之时代、出生地等等,历来聚颂不休,迄今亦无定论。

    如花木兰故里,就有湖北黄陂、河南商丘及渑池、安徽亳州、陕西延安诸地之争;生活时代有汉、三国(魏)、北朝、隋、唐诸说。

    花木兰史事正史缺载,稗史不录,其人其事仅见方志及口传文学,而论者所言,大扺未出《木兰辞》范围,是故争论在所难免。《木兰辞》原是口传民歌,亦含有口传历史成分,因此对《木兰辞》是不可尽信亦不可尽疑的。由于《木兰辞》产生年代久远,又由于历代文人对原诗的反复修改,加之记载原作的文字资料的缺乏,确认《木兰辞》所产生的时代和地域等等是较为困难的。

    关于《木兰诗》产生的时代,关联到花木兰所生活的时代,花木兰必定生活在《木兰诗》产生之前,这应是毫无疑义的。

    《木兰诗》究竟产生在什么时代,这是自宋代以来一直歧见纷呈。今人多据宋代郭茂倩《乐府诗集》所引《古今乐录》推断《木兰诗》作于萧梁以前。有人又进一步论证它为北朝乐府民歌。

    目前,《木兰诗》产生在北朝的说法,似乎已为多数人接受。如60年代初中国科学院编三卷本《中国文学史》和游国恩等编四卷本《中国文学史》,其中论述《木兰诗》部分,便都是以北朝说为准的。又如姚莹在《康輶纪行》中说她是北魏孝文帝至宣武帝时人;翦伯赞和范文澜先生认为木兰是北魏人。称《木兰诗》产生于隋唐者亦大有人在。如宋翔凤的《过庭禄》中则说她是隋恭帝时人;清朝学者阎若璩在《尚书古文疏证》(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7)中,依据诗中所反映的职官、名物、制度加以考证,认为产生于唐代。程大冒的《演繁露》中则说她是唐初人。《木兰辞》被宋人郭茂倩收入所编的《乐府诗集·鼓吹曲辞·梁鼓角横吹曲》。《乐府诗集》称,《木兰辞》始见于《古今乐录》一书。王应麟《玉海》引《中兴书目》云:“《古今乐录》,陈光大二年(公元568年)僧智匠撰,起汉迄陈。”南朝陈后主光大二年时,释智匠己编成《古今乐录》,其中就收录有《木兰诗》篇目。因此,《木兰诗》当不至在公元568年以后产生,这从时间概念上否定了隋唐说。

    文学史上亦有主汉(曹)魏说者。如上文据王应麟《玉海》引《中兴书目》云:“《古今乐录》,陈光大二年僧智匠撰,起汉迄陈。”王应麟认为《木兰诗》或产生于汉代至陈朝之间。魏泰《临汉隐居诗活》云:“古乐府中《木兰诗》、《焦仲卿妻诗》,皆有高致。盖世传《木兰诗》为曹子建作,似矣。”可见北魏时颇有人持汉魏说。陈风情《古诗选》认为:“‘朔气’数语,固类唐人,然齐梁间人每为唐语,推唐人必不能为汉魏语,以此知其真古词也!”又云:“木兰诗全篇甚古,当其淋漓,钮类汉魏岂得以唐调疑之?”陈氏认为,《木兰诗》甚古,为真古词,显然他也从汉魏说。

    河北完县(今更名顺平县)有孝烈庙,又名木兰祠,相传为唐时所建。明万历年间御使何出光(自称明柱下史)主持重修木兰祠,并作《木兰祠赛神曲》十二首,其序曰:“将军……魏氏女,汉文帝时,老上寇边,帝亲征,大括民兵,殆可空国。将军以父老迈,不任受甲,身伪其子以行……”花木兰生活时代已知为汉文帝时,即公元前179年——公元前157年间。祠内另一通《汉孝烈将军记》碑云:“汉世尝作《木兰词》”。据此,花木兰生活年代定在前汉,是有一定历史依据的。

    郭茂倩氏《乐府诗集》“木兰诗”里,引《古今乐录》“木兰不知名”句,这是颇为重要的一句话,正说明《木兰诗》出自民间而不是出自名家。《木兰诗》自汉世产生以来,在民间口耳相传,由近及远,且在流传过程中,可能经过隋唐文人的润色.以致掺杂有晋韵唐音或名物称谓等等.就全诗而言,《木兰诗》仍保持着汉乐府民歌的特色。

    花木兰作为我国古代一位富有传奇色彩的巾帼英雄,千百年来倍受敬仰。木兰虽不知名,然必实有其人;代父从军,亦必实有其事。

    花木兰的故事流播广远,一千多年以来有口皆碑,但对于她的姓氏、里居等仍是众说纷呈。

    据《河南通志》云:“木兰,宋州人,姓魏氏……”;《归德府志》云:“将军魏氏,本处子,名木兰……”

    康熙《商丘县志·列女》卷十一云:“[隋]木兰姓魏氏,本处子也。世传可汗募兵,木兰之父耄赢,弟妹皆稚呆。慨然代行,服甲胄箭囊。操戈跃马而往,历年一纪,阅十有八战,人莫识之。后凯还,天子嘉其功。除尚书不受,恳奏省亲。及还家,释其戎服,衣其旧裳。同行者骇之,遂以事闻于朝。召复赴阙,欲纳诸宫中。木兰曰:‘臣无媲君之礼’,以死誓拒之,迫之不从,遂自尽。帝惊悯,追赠将军,谥‘孝烈’”。

    对于木兰的姓氏,另传有朱姓、复姓木兰说,莫衷一是。

    木兰秉承父志,自幼习武。公元前166年,匈奴大举入塞,汉文帝征民戍边御敌。木兰怜其父老弟幼,即洗铅粉,脱梳珥,变戎服,贯甲胄,替父出征。她因作战勇敢,屡建奇功,由戍卒晋升为将军。“将军百战死,壮士十年归。”木兰凯旋而归,不受官爵,“脱我战时袍,著我旧时裳。当窗理云鬓,对镜贴花黄。”正如明代御史何出光《木兰祠赛神曲》所云:“汉家事业拓雄图,勇健娇娇媲丈夫。挥槊当关百战后,堂堂正气至今无。”

    崇敬古代英雄人物,是人类的心理特性。在中国历史长空,女英雄木兰为魏氏族人的骄傲,能历千年仍让后人扼腕唏嘘、尊崇敬仰的,是中华民族的精魂。在古,人们景仰她的忠孝勇烈,在今,人们欣羡她的爱国主义精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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