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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章    傅同知总理边务  镇筸军声振苗疆

更新时间:2019-11-26 22:36:09 | 本章字数:3326

    乾嘉年间的苗民轰轰烈烈的大起义,经过清王朝十二年的征剿失败了,但清廷也总结出了一些经验教训,得出了“苗官制”和“苗地归苗”等《善后六条》。在苗军大部分人马解散,清军主力北撤后,嘉庆皇帝命傅鼐“总理苗疆边务”。

    傅鼐顺天宛平人,原籍浙江山阴,清朝大臣。由专员入赀为府经历,发云南、擢宁洱知县。乾隆末福康安征苗疆,调赴湖南军营司饷运,晋秩同知直隶州,赐花翎。嘉庆元年,授凤凰厅同知。清王朝在湘西沅州的军事领地凤凰、乾州、永绥、麻阳以及泸溪、保靖、古丈七厅县地区实行了一套“防苗”、“安边”的政策措施,历史上统称为“屯政”。“屯政”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
    一是防苗“修边墙”,大筑碉卡和哨卡。清军主力撤出以后,清王朝以湖广提督分驻辰沅、增设绥靖镇于花垣,改乾州营为协营,以辰州将移驻,又于镇筸、乾州、泸溪、古丈多处添设营讯,增加驻军,加强对湘西苗疆的军事控制。嘉庆二年(1797),傅鼐与镇筸游击富那在明代所修边墙的基础上,在凤凰厅境内修筑“边墙”碉堡哨卡。后延及乾州、永绥、保靖、古丈诸厅县。总计修复明代废弃“边墙”和新筑“边墙”三百八十余里(即今南方长城,西从贵州铜仁亭子关起,北至吉首市喜鹊营),共建讯堡、屯卡、硐楼、炮台、关厢、关门一千一百六十七座。其中凤凰厅八百三十六座,乾州厅一百二十七座,永绥厅一百二十六座,古丈县一十八座,保靖县七十座。这样形成了一道圈围苗疆的军事防线。

    第二是“均田屯丁”,以地方之田,养地方之兵,平地方之乱。嘉庆四年(1799)五月,在凤凰厅初创“均田屯丁”。六年“均屯”政策得到清王朝的肯定,傅鼐奉命“总理边务”,先后于乾州、麻阳、泸溪、保靖、古丈、永绥各厅县实行“均田”。首先均出凤凰厅汉族、土家族居住区的田二万多亩,接着扩大到其他厅县。同时,傅鼐又在凤凰、乾州、永绥、保靖、古丈五厅县共招募丁勇八千余人,凤凰、麻阳、泸溪、乾州、保靖、永绥、古丈七厅县共均出民田六万余亩。屯长屯丁及老幼丁共领耕三万七千余亩,其余召佃收租。均出田土称“民屯”,所收租谷称“屯租”。通过“均田屯丁”,进一步解决了驻守兵员军饷问题和屯务开销。

    第三是设置“苗官”、“苗兵”、“以苗制苗”。傅鼐于苗疆各厅县裁销原设百户、寨长,详请设苗守备、苗千把总、苗外委等四百八十六名,“俱给工食银两,责令管束散苗”。统称“苗官”。其中,凤凰厅一百五十一名,乾州厅四十八名,永绥厅二百名,古丈县一十九名,保靖县五十六名,苗守备三十二名,苗千总六十五名,苗把总一百二十六名,苗外委二百六十名,负责所辖村寨的治安,战时听调。在设“苗官”的同时,又从随征的二万多上塘苗兵中挑留五千名,其中战兵一千名,守兵四千名,仍统称“苗兵”。以凤、乾、永、古、保五厅具备苗寨缴出的“占田”、“叛产”令分给穷苗佃种,秋收纳税,以供给苗兵,形成一支驻凤凰绿营以外的地方武装。这就是所谓“以苗治苗”,又称“以苗养苗”,从而达到“以汉治苗”向“以苗治苗”的转换。

    第四是建立“苗屯”, “以苗养苗”。从嘉庆十年(1805)开始,傅鼐于苗族聚居区大规模清丈和收缴苗民各类田土归公、分佃“良苗”、“穷苗”,收取租谷以供养“苗官”、“苗兵”和作地方军政及其开销。收缴的苗民田土也称“屯田”或叫“官田”,所收租谷亦称“屯租”。至嘉庆十二年(1807)共清丈收缴苗民“占叛田”“三万五千余亩”,官续苗当民田“一万五千五百余亩”,苗人呈出历年争占“田土四千一百余亩”,开垦“田土一万二千捌百余亩”,总计七万余亩。这些“苗屯”田土主要集中在永绥、凤凰、乾州三厅苗族聚居区和乾嘉苗民起事中心地,这些田土都分给佃苗民耕种收租,从而为供养“苗官”、“苗兵”和作地方军政及其他开销提供军费支持。

    第五是文教“化导”。傅鼐在“均田屯丁”,建立“苗屯”的同时,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文教化导的政策措施。如:麻阳于岩门建立县丞署,徐止峰授麻阳岩门丞兼管屯务。徐止峰力奉傅鼐便政,助傅鼐建立书院、义学。傅鼐在七厅县设立书院六所,屯、苗义学一百二十馆用来培养“苗师”。傅鼐认为“以苗治苗,教易入而感动尤神”。所以特别注意从苗族中培养教师。其作法是所设苗义学馆,先延师教读,然后从义学“苗童”中选拔出优秀“苗生”,送入书院,“给以膏火(灯油等费用)、又阅课八股、诗律,榜示甲乙”,使“今日书院之苗生”,为“为异日各寨之苗师”。并鼓励各厅县士子和苗生参加科举考试,鼓励他们积极进入仕途,从而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控制。

    第六是“严禁扰苗”,以“奠其身家”。傅鼐先后采取了相应措施,加以防止,如不准汉民进入苗寨“私为婚姻”,于民(汉)、苗交界处所设置集场,许汉人苗民按期赶场交易,令官弁监督弹压,禁止在苗寨内私开集场,遇有争讼,令苗弁送两造入城,朝讼夕结,不使牵累,不许出差兵役进入苗寨,倘有“奸民”无故擅入苗地,及“不肖”兵役私人索扰,立即惩究,厅县协营巡阅苗境,雇用苗夫,必须按名给费,如有假公济私及擅自动用苗夫者,照例究办和惩处。

    第七是强化军事训练。傅鼐十分重视对屯丁和练勇的训练。首先保证训练时间,当年十月至次年正月的农闲时间为屯丁的训练时间,共操练三十六次;当年七月至次年四月为练勇训练时间,共操练九十次。操练内容从山地实践需要出发,“因苗地用苗技训练士卒”。除训练阵法外,为练出爬山涉险的能力,让丁勇于山道“裹沙轻走”以训练步法。为了提高在山道上的作战能力,让丁勇习“藤牌闪跃”和短兵近杀。为提高远攻能力,傅鼐“仿造苗枪,立上中下三的,以习俯击仰攻。”傅鼐对屯丁和练勇皆严加训练及管理,实行优胜劣汰,对技艺优秀者,令其为教官,教习各丁,每年加发盐菜银三两六钱;对农业不勤技艺不熟,或不守屯规,酗酒滋事,以及私擅离伍者,分别究革,撤田另补。这样,屯丁练勇,训练有素,武艺高强。

    傅鼐认为兵不在多而在精,故从屯丁中挑选出精壮一千人作为练勇。对这一千练勇按营制分马、步、战、守、枪、炮、弓箭、藤牌各队。为了将练勇训练成一支“精兵”,除平时严格训练外,特别注重实践考核,实行严格淘汰制。经过数年的努力,傅鼐将这一千练勇训练成了号称“飞队”的精兵,这支“飞队”,“风雨不乱行列,遗资道路无反顾,甘苦与共,是以能致死。”这支军队从嘉庆十年(1805)起,便由亦农亦军的民兵转而为专事操练防剿的军队,分两营分别驻扎在凤凰厅的紧要之地新场堡和同全坡,成为一支属于厅道长官指挥的特殊地方军。

    据道《凤凰厅志》记载,嘉庆三年(1798)正月,凤凰厅左营黑苗“寇麻阳”、“掠浦市”。四月,“黑苗复扰泸溪”。六月“纠大队攻阻碉卡”,“围高峰营”。嘉庆四年九月,凤凰右营吴陈受,“力攻碉卡十余次”。傅鼐率屯丁练勇,配合绿营兵,或追击,或驰援,或鏖战,大呼奋击,殊死作战,连获胜绩。嘉庆五年(1800)七月,凤凰厅晒金塘一带苗民,“掠泸溪”、“焚民屯”。傅鼐练勇与营兵并力御击,驰援泸溪,并纵火焚晒金塘等寨。嘉庆六年,松桃厅苗民起事,湖南境内的鸡笼、苏麻、蜂拥三寨苗民闻风回应。傅鼐即率练勇屯丁“扼卡分防,并讨焚三寨”。之后又领练勇至贵州松桃助讨,“连破岩屯沟七寨”。

    嘉庆十年,永绥苗民石宗四再次聚众数千而起事,傅鼐率一千练勇、二千多苗兵前往征剿,还有四百绿营兵配合行动。傅鼐让营兵担任应援,而自率练勇担任主攻,与起事军连续作战二十余日,一路破寨追击,终将石宗四起事平定。此次征剿,“皆峭壁飞崖,险峻异常”,十分艰危,全仗傅鼐所指挥的凤凰练勇奋勇拚杀。此役全胜后,对于他们练勇非同寻常的表现,让嘉庆皇帝不胜欣喜而大加表彰;“同知傅鼐督率练勇千余人,攻除苗寨,涉险登先,所向克捷,而总兵魁保,转带领兵丁在后,为之策应。官兵怯懦,不若练勇之骄健。嗣后挑补兵额,预取精壮骁勇之人,以练习乡勇之法,练习兵丁。”傅鼐因此而擢为辰沅永靖道道台,凤凰练勇也因此战功赫赫,称之“镇筸军”,名声大振,成为八旗绿营兵仿效的榜样。这时,苗疆也趋稳定。

    后来,嘉庆十四年(1809),傅鼐升任湖南按察使,此后的历任厅道都视“屯田养勇”为治理苗疆第一要务,不敢玩忽怠慢。镇筸军进入曾国藩湘军的战斗序列,成为湘军中的一支劲旅。在镇压太平天国十多年的流血征战中,为清王朝立下了汗马功劳,无数将士的赫赫战功,打造了这支军队的声名和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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